第十三章 东西合作,优势互补

          --深圳、青岛、大连、宁波与贵州对口

              帮扶协作调查报告

               王利文 彭刚 方念

  深圳、青岛、大连、宁波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对口帮扶协作,是1996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之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报告》关于东部9个省、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对口帮扶西部10个省、区的文件确定的。

  5年来,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省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对口帮扶与经济技术合作。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府行为主,偏重无偿捐赠;第二阶段,重点转向招商引资和项目协作上,贵州方面以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吸引四个市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到贵州开发扶贫产业,通过生产要素成化组合,互惠互利,实现共同发展。第三阶段领域进一步拓宽,经济协作项目包括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商贸和第三产业等。

  一、 贵州省与四个计划单列市的概况

 (一) 贵州省概况

  贵州地处祖国西南内陆山区,全省17.6万平方公里的总面积中,97%为山地和丘陵,73%为岩溶地貌;全省3550万人口,少数民族人口占36.7%,人均只有耕0.8亩。贵州是我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全省有48个贫困县,1000万贫困农民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由于经济总量小,地方财力薄弱,农业基础和生态环境脆弱,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返贫率高,使贵州成为我国实施"八七"扶贫攻坚战的主战场。贵州省有丰富的生物、能源、矿产、旅游等资源,劳动力充裕,开发潜力巨大。

  (二) 四个计划单列市场概况

   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四个计划单列市,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在科学技术、金融、贸易和信息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并有发展市场经济的成熟经验。

  二、 对口帮扶协作的背景和动机

  (一) 背景

   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都有历史渊源。抗战年代,浙江大学曾迁移贵州长期办学,宁波有位老市长也曾在贵州工厂工作多年;在对口帮扶前,贵阳与宁波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文革"期间,大连医学院内迁遵义医学院;1996年东西对口帮扶协作前,青岛的许多企业就已经到贵州安家落户,寻找二次创业的机会。90年代初,深圳团市委、妇联等民间团体组织与贵州省举行多次"特区与山区心连心"活动。

   国务院在公布扶贫协作对口单位前,曾同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省政府商量过。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最初在上报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报送深圳市、青岛市、大连市、宁波市对口帮扶我省贫困县有关问题的报告》中确定了最初的对口帮扶对象(见表1),但后来与四个单列市及地州市政府协商后,决定新生历史渊源,对原来的方案加以调整,确定出最终的帮扶对象,见表2。


 

  (二) 动机

  帮助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关系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民经济直辖市发展的大局,是发达地区义不容辞的责任。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帮扶协作是党和政府倡导、组织下的社会对口帮扶行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对口帮扶协作也是一项重大的经济活动。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经济发展不平衡,比较优势也不同:四个计划单列市有技术、人才、管理、资金、区位、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贵州幅员辽阔,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市场潜力大,国家基础设施的投资重点逐步向此倾斜,这些都是优势。把这两个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不仅有利于贵州的脱贫致富,也是四个计划单列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四个计划单列市的一些企业,近年来急需化解劳动力成本、土地价格上涨的压力,一些产品、产业逐步向中西部梯次转移是一个客观趋势。

   因此,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扶贫协作既有政府行为,又有企业行为,两者都很重要,不可相互替代。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来看,后者更为重要,也更有潜力。

  三、 对口帮扶协作的目标和切入点

  对口帮扶的目标是四个计划单列市重点帮助贵州省对口的八个地、州、市,完成本地区的扶贫攻坚计划,同时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帮扶,实现到世纪末,贵州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农民每户至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乡有卫生院、村有卫生室、组有卫生员。经济协作的目标,共同培育和发展贵州省的支柱产业,形成一批拳头产品,促进四个计划单列市与贵州省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一批多种形式的联合体或企业集团,双方建立起稳定的、紧密的、互惠互利的长期经济协作关系。

  对口帮扶的切入点是所帮扶地区的贫困县。在重点帮助贫困县的同时,还将帮助一批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特区)发展经济,扶助分散的贫困农户解决温饱。经济协作的切入点是双方优势互补的企业,对贵州一方是由于缺乏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经营效果不好、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对四个单列市一方是要扩大市场规模,能利用贵州资源优势的企业。

  四、 对口帮扶协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 组织机构

   贵州省由一名省委常委、副省长负责牵头,成立贵州省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以省扶贫办为主,外协办和财政、计划、组织等有关部门参加,协调对口帮扶工作。贵州省扶贫办社会扶贫处是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其职能和任务是:与对口方加强联系,统筹、协调和解决本方在帮扶与协作工作中的问题;修改、审定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工作的规划,制定本方帮扶与经济协作的政策与措施,检查和督促规划、政策的执行以及扶贫资金、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等。地、州、市和县也成立相应的机构,主要任务是作好扶贫协作的项目准备和联络、协调工作,管好用好四市帮扶的项目、资金,充分发挥其扶贫效益。

  贵州省领导与四个计划单列市领导相互进行考察访问,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协调会。四市有关部门和贵州省及省内八地(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主要议题是上年度对口帮扶协作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交流,提出加强协作的思路和措施,研究和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并签定一系列对口帮扶协作协议。

   对口方互派常驻联络员或互设常驻办事机构,从事对口憋扶与经济协作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并加强加强联系。

  计划单列市成立对口帮扶支援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市长任组长,下设单列市对口帮扶支援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每年,双方对口支援办公室与帮扶结队县区多次互派调查组对扶贫协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同时,还组织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对口考察,洽谈签定帮扶协作项目。

  (二) 制度与政策保障

   1. 纲领

  1996年5月,全国扶贫协作会议明确四市对口帮扶贵州后,省委、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并进行了具体部署。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四个计划单列市对口帮扶我省贫困地区的通知》,明确了对口帮扶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帮扶地区、帮扶内容、项目准备等事项。本着编造安排,相对固定,项目交叉的原则,确定一个市帮扶两个地区(州、市)。总的指导思想是"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十六字方针。经过一年的实际工作,在"通知"的基础上,1997年10月,双方制定了《大连市、青岛市、深圳市、宁波市与贵州省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纲要》,详细阐明了对口帮扶协作的依据、指导思想与原则、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主要方法,是指导和规范对口帮扶协作的纳性文件。

  2. 优惠政策

  1997年1月,渡海政府发布了《关于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四个计划单列市在我省兴办扶贫办扶贫协作企业的若干规定》,为四市在贵州省兴办扶贫协作企业规定了比较灵活、优惠而且针对性很强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指出:扶贫协作企业,除享受本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若干规定》的优惠政策,若属乡镇企业项目,还可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乡镇企业大发展大提高的若干规定》的优惠政策,相同条款按最优惠的执行。

  3. 协议与规划

   1996年,对口扶贫协作刚刚开始,四个计划单列市就分别与贵州省帮扶协作地区签署了对口帮扶协议。第二年双方又拟订了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规划,规划以四个单列市与贵州省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纲要为指导,以地区为主,并与帮扶地区和帮扶城市的"九五"计划、2010年远景规划和"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相衔接。

  (三) 分工实施

   四个单列市安排53个区(县、市)和市直部门,采取"一帮一"或"一加一帮一"的办法,与贵州省48个贫困县中最穷的41个县结成了帮扶"对子"。对口支援领导小组要求有对口帮扶任务的部门和区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单列市还对对口单位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将任务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责任,可以改善扶贫效果。

                 下一页

 
  主办单位:中国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光彩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制作单位:北京国翰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