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一

  2000年年底,中国扶贫基金会作出了一个学术价值特别高、政策含义也非常强的策划,即以发包课题的形式,邀请研究人员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扶贫"进行一次总体性的实证研究。这项取名为"中国社会扶贫研究"的课题是由"非政府组织扶贫行为研究"、"社会扶贫中的政府行为研究"和"扶贫模式研究"三个子课题组成的。我荣幸地接受了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委托,负责"社会扶贫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课题。按照总课题组关于总体实证研究必须建立在一批安全研究基础上的要求,我们承担的子课题分为安全调查和总体研究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目标是弄清政府非专职机构扶贫的行为特征和组织与制度安排;。我们采用的技术路线为:根据所收集的相关资料及以往研究经营草拟调查提纲,通过三次试调查使调查提纲逐步完善,根据调查提纲惧较为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所调查的安全进行客观描述。这一段我负责了调查提纲设计和三次试调查,20个安全的具体调查和调查报告撰写工作是由课题组其他成员于法稳博士、王利文博士、孙若梅副研究员和吴敏先生承担的。他们的劳动成果汇集为《社会扶贫中的政府行为调查报告》。

  第二阶段的目标是运用归纳方法从经验资料中抽象出一个理论框架,对政府非专职机构的扶贫行为及其进展作出自己的分析结论,并对它们的走向提出自己的建议。我们采用的技术路线为:以中国扶贫概况为切入点估计政府非专职机构扶贫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政府非专职机构扶贫的总体概况和安全调查报告的成果分析各类政府非专职扶贫机构的共性与差异,经验与和问题,最后探讨它们的走向及其政策含义。这一阶段的工作是由江烈、于法稳、孙若梅、吴敏、王利文、包晓斌和我共同承担的。研究结果为《社会扶贫中的政府行为》一书。

  为了减少歧义,这里有必要作三点解释:第一,鉴于需要让社会了解的是有应用价值的经验,我们在总结经验时遵循的是可推广性、可持续性原则,而亟待解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归纳问题时遵循的是普遍性原则。第二,通过补偿确保受改革影响的人的待遇不降低,实际上是用阶段性的"显性补偿"。替代长期性的"隐形补偿",因而它决不是所谓的"换汤不换药"。第三,要对中国"社会扶贫"做总体性实证研究,就不宜忽略具有政府背景的国际组织。相比较而言,将它们视为政府的非专职扶贫机构,显然要比将它们视为非政府组织扶贫更为适宜。鉴于这种机构做的是基本职能以外而并非基本职能以内的事情,所以将它们视为社会扶贫要比将它们视为政府扶贫更为适宜。

               二

  本项研究成果是广泛合作的产物。中国扶贫基金会提供的资助为我们进行这项研究铺平了道路,何道峰秘书长对我的真诚的信任和支持,使我有信心接受挑战,带领课题组成员齐心协力地开展这项研究工作,刘文奎、赵维红等人的无私帮助减缓了我完成这项艰巨任务的压力,而善解人意的督促方式则使我有可能按时结题。

  孙若梅博士长期关注扶贫研究,在这项研究中贡献了她多年的经验积累。于法稳博士和王利文博士都是初次介入扶贫研究,他们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同时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包晓斌博士参加了本项目课题第二阶段的部分研究工作。王利文博士除了完成研究任务外,还承担了大量与课题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国务院扶贫办社会处的江烈处长和吴敏先生不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还提供了大量非常有价值的资料。

  在研究的准备阶段,数十个省扶贫办、中央部委和国际机构为确定案例研究对象提供了参考意见。在研究的第一阶段,20个与案例有关的中央机关、东部发达省区和西部贫困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我们的要求安排陪同考察。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的赵俊臣研究员为我们的考察提供了便利条件。

  在研究过程中,许多学者和朋友参加了课题中期汇报会和最终成果初稿评审会,并为我们提出了许多很有见地的批评和修改意见。他们是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康晓光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黄季昆教授,中国社会科学农村发展研究所刘文璞研究员、杜晓山研究员刘建进研究员、吴国宝研究员、江三贵研究员任常青研究员,社会学所王晓毅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李小云教授、左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严瑞珍教授,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李强教授,NGO研究中心王名博士,国务院发展中心王西玉研究员,福特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华安德教授。这项目研究倘若能对那些想了解中国社会扶贫中的政府行为的人有所帮助,能够对中国的缓解贫困研究有所贡献,主要是他们给予的支持和鼓励。

  在此,我真诚地代表课题组其他成员和我自己向所有为我们的研究作出贡献的个人和机构表示衷心的感谢。

  尽管在两次会议之后我们已根据专家学者的建议做了有针对性的调整和修改工作,但由于学识有限,时间仓促,文字表述和理论综合肯定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作为课题的主持人,书中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理应由我来承担。同时欢迎有兴趣的专家、学者继续对我们的成果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使我们能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三

  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组织与非政策组织的作用,特别是最大限度地借助于它们之间的全力的作用,对于解决"扶贫"这样的民生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中国是一个正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不仅要为非政府组织的发育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要把政府机构改革与非政府组织培育有机地统一起来,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作出贡献。

   最近20年,国有企业、国有科研院所和竞争性行业主管部门已先后与政府脱钩,按照深化改革的逻辑,政府非专职扶贫机构显然也有可能与政府脱钩。国有企业、国有科研院所和竞争性行业主管部门与政府脱钩后能够得到发展,依据发展的逻辑,政府非专职扶贫机构转达化为非政府组织后显然也能够得到发展。中国现有的一些非政府组织是在政府原有的组织资源的基础理论发展起来的,借用政府原有的组织资源发育非政府组织,很可通能是像中国这样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的一种特有的现象。目前,政府非专职扶贫机构出现的向正政府组织或非营利企业演变的迹象,在参与扶贫的过程中初步形成募集扶贫资金的网络,以及各种类型的扶贫基金的形成,已经成为它们的转化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体制转型的实质是调整利益结构,而中国采用的是渐进式改革方式。这种改革策略主要通过卡尔多改进方式实现把蛋糕做大的目标。所谓卡尔多改进,是指改革的收益远大于它对少数人造的负面影响,因而可以通过实偿的办法形成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改革方案。所谓补偿,实际上是用阶段性的对具体的人的"显性补偿"替代传统体制下的持续性的对具体的岗位的"陷形补偿"。它的实质是结清旧体制遗留的问题,为新体制的运行创造所需的必要条件。

   除了补偿以外,政府还要改善非政府组织的发育条件,适当放松金融管制,同时领导必须作出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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