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贫困的性质与成因
A
收入贫困变化的趋势
1. 1978年开始实施经济改革后的最初几年中,中国的经济规模和人均收入都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以收入为衡量标准的贫困现象也以同样惊人的速度减少。但是,80年代中期之后的十年间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经济依然高速增长,减贫的步伐却大大地放慢了。虽然贫困逐渐减少是总的趋势,但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分布很不平衡。
2. 尽管各自的估计量不完全相同,中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学者们对上述变化趋势基本上没有异议。中国官方的估计认为80年代中期以后无论在农村还是城镇,贫困一直在减少,尽管速度比以前慢。世界银行认为到1984年为止,农村和城镇贫困人口急剧减少。但自那以后的十年中贫困发生率几乎没有变化。最近一项独立调查发现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村减贫的速度比以前慢得多,而城镇贫困没有变化甚至有所上升。本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将以这项研究为基础,因为它的数据更加详尽,而且它对收入的定义比官估计更为全面。
3. 减贫最初取得的成功不仅与农业部门的快速增长密切相关,也与能够使更多人受益的制度安排分不开。可是后来尽管经济依然快速增长,减贫的速度还是令人失望地下降了。通过考察增长与贫困变化的关系,我们发现最初一段时间减贫成功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经济增长,而不是扶贫政策。在补充报告中,我们认为减贫趋缓的重要原因是增长的形式,特别是不平等的增加。减贫的地区格局与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相连。虽然存在向贫困地区华侨的扶贫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却更有利于沿海地区的发展。自从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越来越深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之中。经济增长的动力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二者都主要集中在较发达的沿海省份。只要不平衡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存在,西部地区的贫困问题不可能仅仅通过地区发展政策加以解决。
4. 贫困变化的总体趋势并不能告诉我们贫困的深度和性质。正如主报告指出的(1.6-1.8,1.13),大多数现存绝对贫困人口居住在农村,居住在西部,特别是山区、边远地区或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这引起也往往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各种不利因素和地理隔绝使这些地区减贫的任务非常艰巨。这些地区贫困户有如下一些特征:他们往缺乏生产资料,依靠种植业维持重整旗鼓,缺乏离开土地工作或从事有利可图活动的机会;他们缺乏人力资源,卫生和教育条件非常差;虽然丧失土地不是中国贫困的主要特点,但贫困户耕种的土地往往较为贫瘠且数量有限。
5.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贫困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居住在贫困地区以外--非贫困地区的农民,以及城镇居民和农民工。从地区角度定义贫困强调的是缺乏改革是导致贫困的原因。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产生了一些新的贫困现象,增加了城镇和农村中临时贫困人口和易受贫困袭击的弱势群体的数量。有研究表明1988到1995年间在中国人口稠密的中部地区如湖南、湖北和江西,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人口都有所上升(卡恩,1998)。
6. 由于过去存在"铁饭碗"确保所有人就业,城镇贫困只是在最近才成为严重问题。许多证据表明城镇贫困有所增加,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后。这和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裁减冗员有很大关系。考虑到中国各城市生活水平和物价存在较大差异,定义和衡量城镇贫困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除此以外,农民工--很可能是城镇中最贫穷的阶层--没有包括在官方的城镇统计数字之中。这一漏导致人们低估城镇贫困的状况。但是不同来源的数据和不同的研究方法都表明城镇贫困有上升的趋势。两个有关城镇贫困的主要信息来源是:第一,失业方面的数据(陷含着失业与贫困高度相关的基本假设);第二,低收入居民的状况。
7. 有关下岗和失业的数据使我们对城镇贫困的变化趋势和严重性有一个大概的估计,尽管我们不能假设所有暂失业的人口都会陷入贫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从1993年的420万增加到1998年的570万,上升了36%。1997年,约44%的登记失业人员没有领到失业救济金,320万登记失业人口禽的失业救济金平均为49元,只相当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9.1%。1993年下岗人员的总数为300万,1997年增加到1760至1820万,其中约1218万是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目前约890万下岗人员仍处于待业状态。1997年下岗人员失业救济金平均每月82.7元,相当于平均工资的15.3%。虽然失业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但是最严重的是东北的重工业基地。例如,1998年失业人数最多的省份是辽宁(144万)、黑龙江(108万)和湖南(98万)。
8. 如果把官方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失业人口的估计加在一起,城镇实际失业率将大幅度上升。根据人口抽样调查,1997年农民工失业率为1.5%,约80万人。1998年上述三大项失业人数总共大约是1540万至1600万,实际失业率为7.9%至8.3%。
9. 虽然新出现的失业人口主要集中在老工业中心,地区贫困与城镇贫困有很强的相关性。城镇失业率最高的省份除了东北的工业基地外,还包括内陆较贫穷的省份如甘肃、陕西和贵州。贫困地区的城镇贫困人口比例较高,这些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其城镇贫困人口的数量约占全国的85%。
10. 不同收入阶层收入变化的统计资料显示,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不安全在增加。城镇物价和生活水平的调查表明,在收入最低的10%的居民中贫困有所增加--1996年37.5%的城镇居民收入出现了下降,这一比例在收入最低的四分之一的居民中有60%收入出现下降,这一比例在收入最低的四分之一的居民中是54%,而在收入最高的四分之一的居民中是3.8%。1997年,收入最低的四分之一的居民中有60%收入出现下降,这一比例在收入最高的四分之一的居民中仅为20%(国家统计局,1997,1998)。同样,卡恩(1998)发现不仅城镇贫困人数有所增加,而且城镇贫困人口的平均收入与贫困线的差距扩大了40%,他们的平均生活水平出现了下降。由于1997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乏力,失业人数继续增加,所以上述趋势很可能继续恶化。
其它内容:
a:收入贫困变化的趋势
b:人类贫困——指标与趋势
c:减贫趋缓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