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小额信贷与中国扶贫开发方式的变革
--阆中和安康小额信贷试点的启示
何道峰 卫丽莉
自从孟加拉创造了多村银行并将推广到占人口65%的村庄之后,小额信贷用为一种对穷人提供信贷与支持服务的组织形式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大大激发了经济和政策制定者们的研究热情。专家们对小额信贷的研究和理解已大大超出了信贷支持服务的内函,而扩大为妇女问题,农村社会组织问题等等,随之而来的是各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尤其是非政府组织的纷纷仿而效之,无论是在南亚、拉美还是非洲,小额信贷成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热门话题。
中国从1994年开始在各地搞小规模的小额信贷试验,有河北易县、河南南召、虞城、四川仪陇、福建寿宁、陕西安康、四川阆中、陕西丹凤、山西吕梁、内蒙等等。出乎意科,很多小规模试验也取得了惊人的成果。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是,这种扶贫开发形式是否可以在全国扶贫工作中大面积推广,以解决过去扶贫开发方式所无法解决的问题。据调查,我们国务院扶贫办正在进行的四川阆中和陕西安康两县的小额信贷,是迄今为止设计规模最大的试验,每县的运行资金为1600万元人民币,因此其运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能否在全国范围推广该项目试验。下边我们根据这个县的试验工作来谈一谈我们的小额信贷扶贫开发项目的体会。
一、传统扶贫开发方式遇到的难题
(一)传统不发达乡村社会中资金的需求供给
1.在亚洲地区传统的"地主一佃农"非资本化农场格式中,地主除了提供土地租佃外,还是乡村社会中新技术的传播者、高利贷者、中间商等一系列角色的综合扮演者,通过这些角色的综合扮演者促进了财富和土地的集中,提高了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从而阻碍乡村的扩张和发展。在这些角色当中,高利贷者可以说是最易引起道德和感情纠纷的角色,理论界认为地主所代表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办发展起抑制的作用。
2.中国实行家庭承包制后的乡村社会。已是另外一种图景,撇开中东部地区不论,西部地区除了贫困农民之外,已不存在一个既剥削又服务的地主阶层,而是由信用社提供信贷服务,供销社提供农产品和工业品的购销服务、技术服务和经营管理站提供技术推广服务。由于一系列的技术和体制原因,这些服务体系都碰到财务和经济持续性问题,因此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乡村社会服务的困境。
3.就资金支持服务而言,穷人很难得到信贷支持。因为在贫穷的地方,信用社的资金最很小,难以满足农民尤其是穷人的信贷需求。同时信用社放贷后的还贷率很低,常常中70%-80%之间,因此资金的累积速度很慢。国家专门拨款用于扶贫的信贷资金通过农行后改为农业银行按项目放贷款。亦很难变潍对穷人的直接信贷与支持。
4.无论是农业发展银行还是信用社,它所碰到的问题与任何商业银行在面对穷人时碰到的问题一样,都是极具挑战性的。第一,把资金贷给成千上万的穷人而又保证有很高的还贷率,是极其困难的,因为穷人被认为没有能力做好项目的人,假如有10%的人失败,有10%的人赖账,放贷的银行就得破产;第二,把资金小额信贷地贷放给成千上万的农民,放贷和收贷的成本难以消化,加上坏账,银行难以盈利,在财务上无法持续下去,因为穷人缺乏信贷与支持服务的难题似乎是无解的。

(二)中国传统扶贫开发方式面临的问题。
1.中国自1986年开始由中央政府拨出专门款项用于扶贫开发,资金可分为无偿资金和有偿资金两类,无偿资金主要由财政拨付以工代赈资金和财政发展的资金,有偿资金主要是通过农业发燕尾服银行发放的扶贫贷款。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有偿资金的扶贫开发。
2.这种扶贫开发方式碰到的第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扶贫资金不能直接供给农民,而只能通过项目企业间接使农民受益。

3.从表1可以看出,信贷扶贫资金的投向主要在工业。农业的比重在30%以内。而工业中县办工业占60%以上。而在农业中,投放给农业企业的占22.4%,通过项目投入到农户的占77.6%,换言之,整个扶贫信贷资金的到哀悼率 21%~23%之间。这表明,信贷扶贫资金的80%是贷放给企业单位,只有20%的左右直接贷放到农户,直接发生扶贫作用,在很多县,其扶贫资金的入户率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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