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对贫困的研究和反贫困实践的总结
                周彬彬  高鸿宾

  
   本文是课题组对1988年以来研究贫困问题的一个总结。文章中涉及的研究成果,有些在分课题中已有专门的论述,这里所要完成的工作有三项,一是拾遗补缺。对分课题中未涉及的某些领域,作些必要的补充;二是对部分成果进行评价;三是最重要的,按照一个相对完整的框架,对已有成果进行归纳、整理,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作出新的分析和结论,对已正式出版或交付出版的课题成果,如《走出贫困的选择》,系列丛书,《生存与发展的选择》将不再涉及。我们并不认为,对贫困的研究已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当然在资料的占有上和对贫困问题的理解程度上,已不是一穷二白,和1988年以前相比,不能同日而语。但当我们站在一个新的起始点上的时候,我们感觉到的是,对贫困的研究,仅仅是开始。
  总报告A-01  历史的回顾:经济增长和贫困缓解
  
  (一)对1978年以前中国贫困问题的总评价
  
  1.01绝对贫困的程度 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文献很少,美国耶鲁大学的尼古拉斯·R·拉迪(Nincholas R Lardy)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食物消费》一文中,曾结分社时期的营养和食物分配状况进行了探讨,认为"除了50年代中期的少数几个年份和70年代末期以外,自1949年以来人均食物消费没有达到战前水平。曾有几个短时期的粮食消费几乎下降到明显地增加了死亡率”世界银行于1988年完成的《中国的贫困现象总是与世界银行的策略》中,又对贫困发生率进行了重新测算,修正数字是265亿,国家统计避提交"中国扶贫国际研讨会"的报告--《关于中国农村贫困状况的评估和监测》,把1978年的贫困线定在100元,贫困发生率为30.7%,贫困规模2.5亿人,介于世行两次测算值之间。
  
  1.02世行的估计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非常接近,贫困发生率在27%~31%之间,但把该年数据作为衡量贫困变动的基期数字,问题却很大,一是用一年的数据反映农村改革之前的贫困程度,带有较大的偶然性,尤其是是1978年,不能作为70年代中后期反映贫困程度的代表年份。原因是,这一年是个让人喜出望外的丰收年,粮食产量突破1975~1977年的三年徘徊,从5654.6亿斤增加到6059.4亿斤,增加了440.8亿斤粮食,相当于每个农民增加了54.9斤粮,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破天荒"地一下子增加了16.48元,从117.09元增加到133.57元,而在1970年~1977年的七年间,农民收入仅仅增加了3.56元,一年的增量是前七年积累增收的5倍。因此,该年的贫困发生率不具代表性,以外为基期数据库明显有低估贫困程度的倾向。
  
   二是确定贫困线"食品篮"的热量标准问题,世行把2150卡路里作为维持生活的热量摄入标准,国家统计局定为2100卡路里,两者相差不多,其食品构成如表1,我在《人民公社时期的贫困问题》一文中也会曾感觉到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保证人体营养需要的营养供给量标准--热量2400卡路里、蛋白南75克、脂肪65克偏高,认为2100~2200大卡比较作乱。原因是70年代印度、孟加拉、泰国、缅甸等恶劣发展中国家的营养供给量的平均水平也仅达到1800~2200卡路里之间,但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我认为该摄取量有三点不符合中国情。(1)上述国家都位于我国的南部和西南部,气候炎热。而我国气温较低,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保持人体正常体温。(2)我国农业主要靠劳动集约,公社时期每人的工作日达到242天,农民非常辛苦,还要参加各种政治运动和学习,年到头,很少有闲暇时间很多,每日平均支付生产劳动的热量大大低于我国。(3)消费习惯与食品结构不符。在农村,高营养价值的食品只有在喜庆的日子里才能享受到。平时以粮、菜为主,这种饮食习惯,虽然不符合营养要求。造成平日的不足和个别日子的安慰。因此,按科学的方法精确设计出来的"食谱",并不能保证穷人得到必要的营养。即使我们按照表1的食品份额向农民提供最基本的食品,又有哪个农民在每日只有半两肉、两钱油的情况下,靠一斤多一点粮食填饱肚皮呢?考虑到以上三方面的不足,可以认为,2000卡路里的营养供给量标准,是一个极为苛刻的最低饮食标准,保证健康的基本需求标准,还是应定在2400卡路里为好。
 
     

  三是世行和国家统计局都仅有1978年一年的横载面数据,不足以说明整个人民公社时期的贫困状况。
  
  1.03如何确定70年代农村改革前的贫困状况呢?最困难的是我们没有1978年以前按农民收入档次分组统计的有关资料,由于我国农民的总体收和水平差异不大,分布也较为均匀,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贫困线上分布函数的斜率测度收入增减对贫困发生率的影响。图1有三条曲线,A是1978年农民人均收入为133.9元时人口收入分布曲线,与贫困线B0交会于B点,低于100元收入的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33.5%,1979年农民人均收入增加到160元,低于100元的贫困人口点总人口的比例下降到196%,此曲线反映了该年度的人口收入分布情况。根据A,A1曲线的斜率,作出A2曲线,反遇1977年在人均收入为117元时的人口收入的分布状况。从这三年的分布函数关生活费显示,农民收入每增加10%,贫困发生率下降约7个百分点。1977的农民收入比1978年少12.6%,贫困发生率应该增加8.9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按此方法测算的70年代农村改革前的绝对贫困发生率大约在40%左右。


  


  1.04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现在使用的是只有2100卡路里的热量的贫困线,只能满足生存的最低限度的需要。如达到健康的要求,就应采用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营养标准,由此确定的食品消费水平,需要增加七分之一的卡路里,换算成金额后再除以思格尔系数,这样得到的贫困线为114元,由于贫困线向左移动了14个百分点。根据收入与贫困发生率的函数尖生活费,贫困发生率应在50%前后。
  



 

  1.05那么,在整个公社时期,中国农村的贫困程度又是如何变化的呢?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只能从营养状况和粮食供给情况分析和把握贫困程度。表2是根据农民仪器消费数量表和全国农民粮食分配表作的农民每日营养摄入表。从表2可见。除1956年热量摄入达到2100卡路里外,1978年以前的其它年份都在2000卡路里上下徘徊。这说明,公社时期的农民平均营养水平都未达到足以保证人体营养需要的标准。在这样低的热量供条件下,吃不饱是经常的,贫困是普遍的,只是到了1978年以后的几年,摄入热量才迅速接近健康标准,贫困状况明显改观。
  
  1.06 粮食是中国最重要的食物,也是最基本的营养来源。从粮食供给情况,可以进一步了解当时的贫困人口规模和贫困程度。首先,确定一个满足最低需要的粮食消费标准,即420斤/人均年,这样,每日摄入热量可达2100卡路里,该标准界于世行和国家统计局的粮食消费标准之间,在世行的最低需要"食谱"中,粮食消费为395斤/人均年,国家统计局则为;440斤。然后,把全国各省区分为粮食严重不足、不足、持平、有余四个档次,低于350斤为严重不足;350~400斤为不足;400~450斤持平;450以上为有余。根据上述标准分组统计的结果见表3。表3为1973~1977年5个年度间的平均数据。结果表明,每年平均有12.6个省份,占全国省区的43%粮食不足或严重不足,人口规模约为3.9亿,占同期农村总人口50.15%。需要说明的是,其中1亿人口严重不足,占同期农村人口12.9%。“不足"档次为年均400斤。未及420斤的最低消费标准。也就是说在"持平"档次中仍有一部人摄取的热量未达到2100卡路里。按此种方法估计的贫困程度要比"收入法"略高一些,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公社时期,处于食品营养不足状况下的农民几乎占到一半左右,这其中,还有三分之一的农民处于食品严重不足的状况。如果遇到收成不好的年份,这一比例将会接近60%,如1976年高达57%。农村绝对贫困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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