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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信贷扶贫到户的有益探索
--河南省虞城县试行孟加拉扶贫模式的实践与做法
田永强 董劲威
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指出,扶贫攻坚要坚持到村到户,真正使贫困户受益;要以贫困村为重点,以贫困户为对象,把扶贫任务分解到村,把扶贫措施落实到户,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可见,扶贫到户收效如何,对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意义重大。近两年来,河南省虞城县大胆引进和借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扶贫模式"(简称GB模式),以贫困户为对象,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为如何解决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问题提供了有益尝试。对此,笔者最近专门对该县试行GB模式扶贫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并从中引发出一些启示和思考。
一、 GB模式的基本动作程序及特点
GB模式即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扶贫模式。它是1978年由孟加拉国吉大港大学经济系教授穆哈默德·尤那斯博士创立的一种将小额贷款发放给贫困农户,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条件等一系列经验设计的简称。
1995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教授的帮助下,该模式被引进到虞城县,并在该县店集乡进行试点。虞城县地处河南省东部的黄淮平原腹地,1994年被定为国家级贫困县。1995年底,全县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乡镇有11个,贫困户43万户,约17.6万人。这些贫困人口多数分布在黄河故道高滩区、洛沟两岸和低洼盐碱区,将GB模式引入该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 GB模式的动作要点及主要作法
1. 成立扶贫经济合作社。该社区属民间群众性组织,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主要任务是转贷孟加拉国乡村银行贷款,指导管理基层合作社和中心小组开展工作。其管理层次为:理事会→县合作社→乡合作社→中心→小组→社员。
2. 正确选择对象,坚持扶贫不扶富。虞城县在店集乡试点时,首先确定了扶持对象的标准。即:1994年人均纯收入500元以下,家庭资产总值8000元以下,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创收能力。
3. 建立小组联保责任制。扶贫社社员每5户自愿组成一个小组,相互间承担联保责任,一户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其它4户有责任义务代为偿还。小组中民主选举小组长,负责小组与中心的联系。每6-8个小组组成一个中心,从小组长中民主选举中心主任,协助扶贫社开展工作。小组中每个社员都要经过5-7天的严格训练,培训测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贷款资格。
4. 坚持中心会议制度。中心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一是进行放款、收款活动;二是进行学习培训内容包括《扶贫经济合作社童程》、《社员守则》、《贷款发放和回收制度》及小额信贷的有关知识等。此外,还要学习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及经验交流、致富信息、卫生保健、文体娱乐等内容,以提高贫困农户的整体素质。
5. 发放生产贷款,进行连年扶持。为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该模式坚持只发放能够创造收入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并进行连年扶持。贷款额度每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1500元,第三年2000元。由于贫困农户的基础比较脆弱,获得贷款后,一般一年左右可以解决温饱,但一遇天灾人祸等极易返贫。对此,他们采取加年扶持政策,直到农民实现稳定脱贫。
6. 项目实行自选办法。获贷农户对项目的选择,依自己的实际与可能,由本人提出,交小组5人共同论证通过,经中心主任批准。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项目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发挥贷款农户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据调查,引用GB模式的获贷农户的月均收入在200-500元之间。该县店集乡获贷农户的上项成功率达98%以上。
7. 坚持每周还款,强化还贷意识。所放贷款采取50周年还款制,每周归还贷款总额的五十分之一。一般每人每周第一年20元,第二年30元。还款在每周的中心会议上进行,从而提高了还款的透明度。截止目前,该县已引进孟加拉国乡村银行资金150万元(其中暂到位85万元),累计发许贷款112万元,贷款回收率高达100%。
(二) GB模式的基本特点
1."真扶贫、扶真贫"的指导思想比较明确。扶贫社只贷贫,不贷富,贷款期限较长,而且不用抵押担保,这就为那些有能力而没有本钱的贫困户提供了发展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扫除了扶贫攻坚的"盲区"。
2. 用贷少,风效快。由于都是小额贷款,因而资金周转速度大大提高。一般情况下,贫困户半年可收回投资,当年就可脱贫。
3. 较好地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与银行信誉风险管理之间的矛盾。采用GB模式贫困户之间相互担保;一方面解决了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他们珍惜获得扶贫资金的机会,能集中精力管好项目,用好资金,从而使银行信贷风险大大降低。
4. 项目自选,成功率高。由于该模式尊重农户,意愿,项目因人而异,因而能够较好地发挥每个农户的优势和个人特长,大大提高了项目的成功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5. 还贷率高。该模式采用50周还款制,每周归还贷款总额确的五十分之一,这样既起到了"零割肉不疼"的作用,又增加了款户不贷的压力,有效地保证的贷款的安全性。
(三) GB模式的不足之处
GB模式虽然组织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机制比较健全,但在实际运用和推广中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和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 贷款额度小,且操作程序复杂。对平原人口居住密集地区比较适应,对人口分散,且交通闭塞的边远山区则有一定难度。
2. 扶贫经济合作社属民间群众组织,按我国银行管理的一般原则,不能开展再贷款业务。另外,其放给社员的贷款利率偏高,达到8‰,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3. 该模式中成立的小组和中心组的工作人员大都是经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其工作纯属无偿劳动。这样,短期内他们可以凭着一股热情进行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量的增大,他们的素质能否适应要求、工作热情能否持久尚难定论。
4. 由于该模式对贫困户的选择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能获得贷款支持,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辐射面和扶贫绩效。
二、 推广的GB模式及运用情况
为GB模式存在的上述弊端,虞城县又结合当地实际,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并总结推广出一系列具有当地特色的GB扶贫模式。
1. 公司+GB+贫困户"模式。这种模式借鉴"GB"模式严密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传统的"公司+农户"动作方式进行的完善和发展,使其更趋科学,便人事科实际。其核心是成立县蔬菜开发总公司,由蔬菜开发总公司承贷扶贫资金,通过公司将扶贫资金直接投向加入组织、遵守纪律、属守合同、有创收能力、年人均收入400元以下且家庭资产总值不足8000元的贫困户。具体做法可概括为:扶贫不扶富,自愿不照顾,每户1000元(温室每户3000),一周一回收,每周还20,半年还全部,五户相互保,欠款大家补,坚持五统一(统一先定项目,统一规划设计,鳘供应物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全程搞服务。两年来,县蔬菜开发总公司共投放扶贫资金32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0万元,在三庄、郑集等五个乡镇扶持2000个贫困户,建立5000个蔬菜日光温室和2500个塑料大棚,平均每个温室年收入8765元,最高达13700元;每个塑料大棚平均年收入5325元,最高达6750元,并且达到100%的还款率。
2. "以工代赈+农村信用社+GB+贫困户”模式。在投放以工代赈资金时,虞城县也严格坚持"GB"模式的基本要素和操作规程,通过农村信用社这一载体,在田庙等5个乡镇的8个贫困村开展扶贫。具体做法是: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委托乡(镇)农村领信用社代其放款、收款,委派中心主任主持中心会议。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作人员经常到乡村巡视,定期检查,定期与乡(镇)信用社进行现金结算。现已发展9个中心,14个小组,700名成员。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70万元,小组成员上项率100%,贷款回收率100%。平均每个小组成员收益900元,高考达2000元以上。
3. "扶贫协会(扶贫互助社)+GB+贫困户模式。该模式是利用国内资金进行的“GB"模式扶贫,组织和管理基本上是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的一套办法,具体做法是:各贫困乡(镇)成立扶贫协会(扶贫互助社),扶贫贷款由扶贫协会(持贫互助社)承贷承还,由它再转贷给贫困户,每户放款1000元,使用贷款都即为扶贫协会会员,这种方式,目前已在全县15个贫困乡(镇)普遍开展,成立中心97个,小组485个,吸收会员2425个。
4. "龙头企业+扶贫+基地+GB+贫困户"模式。这种模式是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扶持龙头企业,建立商品基地,采取"GB"模式进行科学管理。具体做法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出资或和扶贫协会共同出资,选定一个贫困区域,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由扶贫协会采取“GB"模式的方法将款放给贫困户,贫困户根据合同安排,生产出企业所需原料,由企业保证回收。如列入国家500强之一的民营企业河南省科迪食品集团公司,去年就采取这种方式,建立了2000亩芦笋和500亩日本白萝卜生产基地,与贫困户签订合同,制定收购保护价,由扶贫协会参与组织和管理。贫困户生产的产品全部交售给企业,这样,既保证了企业的原材料供给,又使贫困户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科迪食品集团公司去年产值达1.08亿元,实现税利650万元,带动了1200多个养殖户,3000多个种植户脱贫,户均收入8000元以上。
三、 GB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通过对虞城县试行GB扶贫模式和对该模式进行推广运用情况的调查,我们从中启发很大:
启示一:虞城县GB扶贫模式虽然试行时间不长,注入的信贷资金也很有限,但却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原因在哪里?笔者认为,其主要是由于它比较适合我国国情,找到了信贷扶贫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因而决定了这一模式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较高的推广价值。
启示二:GB模式为我们探索出一条解决扶贫资金到户难、到户资金回收难的成功之路。近年来,国家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拿出上下百亿元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但由于种种原因,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没有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有些因撒胡椒面被分光吃净,有些被重点投放到一些大的企业或集团公司,造成一些地方“富县没富民",而GB扶贫模式则侧重于启动贫困农户,把富民作为第一要素,既较好地解决了银行贷款风险管理与分散到户扶贫之间的矛盾,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扶贫的社会效益,与中央提出的开发式扶贫的指导思想正好吻合。
启示三:GB模式通过完善的管理机制,调动和激发了广大贫困农民的积极性,直接抓住了扶贫攻坚的关键,GB模式的核心与宗旨是:"想念穷人的能力,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力"。它把调动人的内在积极性,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包括妇女在内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作用对象,并通过每周还款这一形式对贷款户形成一种内在压力。这种动力与压力。这种动力与压力交织在一起,促使每一个"社员"多动脑筋,多想门路,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启示四:将GB模式与我们目前大力推广的"公司+农户"、"基地+农户"、"万人帮扶工程"等模式有机结合起来,更加适应于贫困地区不同类型的实际情况,将会加快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大大促进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虞城县的初步尝试已证明了这一点。这既是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解决贫困地区脱贫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四、 进一步推广GB模式的几点建议
1. 规范完善扶贫经济合作社。一是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虽然GB模式中所设计的合作社纯属民间群众组织,政府不参与管理,但要在中国移植成功,离不开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大力协助。二是合作社要逐步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实体,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是有关部门要对合作社会性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进一步认定,促使其规范化、合理化。合作社要通过完善自身功能,提供多方位服务实现多渠道创收,不能完全用提高利率或强迫收费等手段把负担直接转嫁到贫困农户身上。
2. 给GB模式试行地区以必要的资金扶持,调查发现,虞城县店集乡所试行的GB模式,资金来源主要为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所提供的低息贷款,1996年河南省农发行审批下达给该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的50万元扶贫贷款也因种种原因没能完全落实到该项目上,影响了GB模式效益的发挥。为此,大力推广GB模式,必须注入适量资金给予扶持。
3. 在推广试行GB模式地区要给予一定的宽松政策。GB模式有四个相互联系的构成要素,即以贫困户为目标,设立专门的信贷传递系统,严格培训专职人员及一个良好的国内政策环境。没有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GB模式就难以推行。比如,对扶合作社高息转贷信贷资金问题,就需要人民银行给予特殊政策,不然属违法行为,因而也就谈不上GB模式的运行。
4. 加大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扶贫社专、兼职管理人员素质。一方面,由于GB模式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它的运行技术性很强,因而需要一支业务精湛、技术娴熟的高素质人员队伍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对乡扶贫社及村中心小组的成员也需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强思想教育,使其能够一如既往地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
5. 推广引进GB模式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上,不搞一刀切,尽管GB模式是信贷扶贫到户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它同样具有一定局限性,不能包扶天下之贫。因此,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吸收GB模式的精华,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探索有中国特色的信贷扶贫之路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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