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扶贫网 >>  
     
 
 

刘坚同志

 


编者按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的“瓶颈”在于贫困地区能否脱贫致富。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于贫困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为总结交流各地扶贫开发工作经验,宣传各地扶贫开发先进典型,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中国改革报》特推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系列专题报道,以飨读者。

扶贫开发:农村实现小康的重中之重
--访新任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

编辑    陈弘仁

中共中央2004年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困难。如何认识当前扶贫开发的新形势,做好当前的扶贫开发工作?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本网特约编辑专访了刚刚上任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坚。
不能让贫困地区拖全国小康的后腿
记者: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关注。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那么,贫困地区群众在未来20年能否和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呢?
刘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帮助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使群众尽早脱贫致富。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大年三十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看望困难群众时指出的。
现阶段,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遇到的严重障碍。在未来20年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应该说,重点在农村,难点在中西部贫困地区。没有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广大农村地区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可以设想,今后几年如果农村还有几千万人没有解决温饱,或者还在温饱线上徘徊,那么贫困地区的小康生活从何谈起,全社会的小康又从何谈起?
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扶贫开发搞得好不好,能否取得更大的突破,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能否加快,将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目前,虽然我国农村贫困发生率已经下降到3%,低收入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例只有6.2%,但绝对数量还不少,分布在全国很多贫困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覆盖了2亿多农村人口,占农村总人口近1/4;各省确定的14.8万个重点贫困村分布在1800多个县中,占全国总县数的70%左右。如果这样广大的地区和人群不能加快发展,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就难以实现。
当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不意味着全国各个地区都同步发展,贫困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不意味着和发达地区能够拉到一个水平线上,也有先有后。但是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把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花更大的气力抓好扶贫工作。
扶贫开发是难中之难
记者:看来,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任务十分紧迫。“八七”扶贫攻坚结束时,对外公布的贫困人口是3000万。许多人对此存在异议。请问目前中国到底有多少贫困人口呢?
刘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3年底,我们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为2900万人。还有5600多万未稳定解决温饱的低收入贫困人口。
     我们的扶贫工作的对象既包括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也包括初步解决温饱但不稳定的低收入贫困人口。我们的扶贫工作任重而道远。
记者:  “八七”扶贫攻坚期间,全国年均解决温饱人数为600万左右,然而,近几年解决温饱的速度明显减慢了。2001-2002年平均每年仅有200万左右,2003年甚至还出现了未解决温饱人口增加的现象。对此,请问您是如何认识的呢?
刘坚:这再次说明扶贫开发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出现这样的情况,固然是由于严重自然灾害和扶贫对象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的缘故,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客观反映,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但同时也表明,我们工作需要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贫困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大家都知道这一点。实际上,新阶段扶贫工作还有四个新特点:一是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水平,而且差距在继续拉大。贫困人口在发展经济中的相对弱势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有的甚至情况更为严重。二是贫困人口微观分布极为分散,扶贫开发面广、量大。在某些地区贫困人口很容易作为少数人群而被忽视。三是农民收入来源的单一化和脆弱性。虽然这些年贫困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务输出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贫困群众的经济来源主要还是农业收入,农业收入又主要集中在大宗农产品生产上,增收渠道比较单一。农民收入的脆弱性在2003年表现得尤为明显。四是贫困地区人口的素质不高,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也显得更为突出。
因此,扶贫开发工作可以说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完善扶贫机制是关键
记者: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完善扶贫开发机制。请问应从哪些方面去完善呢?
刘坚:具体来讲,必须健全七大机制:强化责任制,健全投入机制,强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建立有效协调机制,完善帮扶机制,完善评价机制,推行激励机制。
这七大机制中,首要的是强化责任制,从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上抓落实。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成效”。今年,我们将把强化和完善扶贫工作责任制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主要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建立各省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制度,以加强中央对各省的检查与督促,增强各省的责任感。二是完善各省对所属重点县的检查制度,同时建立重点县向省扶贫领导小组汇报制度,使各重点县领导切实负起责任。三是建立重点县对所属重点村的检查制度。四是在重点贫困村,要建立贫困户档案制度。建立和健全这四项制度,将形成中央抓省、省抓县、县抓村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责任制,并把扶贫工作真正落实到农村贫困户身上。
投入机制如何健全,也显得日趋重要。投入是扶贫开发的有力保证。去年,中央新增财政扶贫资金8亿元,对贫困地区的其它资金和政策支持都进一步加大。今年中央将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在中央不断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的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必须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此外,要探索有效的机制,鼓励各种资源尤其是企业和民营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扩大国际合作,最终形成多元化的扶贫投入格局。
总之,今年扶贫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突出抓好扶贫机制的完善,达到进一步提高扶贫成效的目的。

扶贫资金实施“阳光工程”
记者:您刚谈到的,要强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这是农村贫困人口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请您谈谈今后将如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真正使贫困户受益?
刘坚:扶贫资金是党和政府专门为扶持贫困农户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到专款专用,管好用好。
首先,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今年我们将实施扶贫资金“阳光工程”,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一律实行公告、公示和报账制,依靠广大群众的监督,防止出现各种问题。对于不实行公告、公示的单位,一律不拨付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一律实行事前论证与事后验收制。尽快建立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加强管理。对于各类财政性扶贫资金,必须由各省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与分配,必须用于重点贫困村,必须按照扶贫规划投放、使用。坚决杜绝随意切块现象,确保资金用于与贫困农户有直接关联的项目上,真正使贫困农户受益。
其次,要改革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机制,探索有效的扶贫到户贷款新形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将选择一些省的若干县,采取贴息切块到省(县),进行由信用社将贷款发放到户的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尽快提出全国性贷款运作方案,从体制上解决这个群众关注的问题,真正使扶贫贷款为贫困农户发展经济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三,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检查、审计。除了组织日常性检查外,要通过交叉检查、上查下等形式,加大财政及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的检查与审计力度,防止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扶贫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转。


 

 

 

  2004年3月5日新任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注:农业部副部长、农业部党组成员)在视察中国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时强调了通过劳务培训、输出等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等工作的重要意义。

相关内容:

农业部副部长: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点击进入)

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各地粮食发展正发生积极变化(点击进入)

农业部副部长刘坚:以乡镇企业为依托推进城镇化(点击进入)

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强调农业部门要担起职责(点击进入)

 
   相关专题
  主办单位:中国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光彩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制作单位:北京国翰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